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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河湖竞秀 碧水长流

2022年01月13日 11:01 来源:“学习强国”内蒙古学习平台 作者:王羽南

  2016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要求在全国江河湖泊全面推行河长制,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保护机制,为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提供制度保障。
 
“塞外明珠”乌梁素海。(摄影:胡东育)
  
  5年来,巴彦淖尔全面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全面推行河湖长制有关要求,切实压实河湖长责任,强化突出问题整治,创新工作体制机制,不断朝“河畅、湖清、景美、人和”的目标迈进。
  
  高位推动 完善机制体系
  
  黄河流经巴彦淖尔345公里,整个河套灌区由三盛公水利枢纽引水,共设7级灌排渠系,即总干、干、分干、支、斗、农、毛渠沟,总长6.4万公里。河湖众多,有大小湖泊300多个,其中水域面积300亩以上的湖泊有100多个。得天独厚的水资源禀赋造就了巴彦淖尔因水而生、因水而美、因水而兴的特质。
  
  按照中央、自治区全面推行河湖长制有关要求,巴彦淖尔将黄河巴彦淖尔段、河套灌区770条支以上渠沟、沿山177条山洪沟口、82个湖泊海子全部纳入河湖长制管理范围。全市建立起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河湖长制责任体系和组织体系,明确了河湖长制的主要任务、管理目标、部门职责及任务分工。设立市、旗(县区)、苏木(乡镇)、嘎查(村)级河湖长1193人,各级河湖长名单在新闻媒体和政府网站进行了公布,设立各级河湖长公示牌1708块。创新河湖长制管理模式,对河套灌区斗、农、毛渠沟及规模以下湖泊海子参照河湖长制管理,打通河湖渠沟管护“最后一公里”,疏通河湖渠沟的“毛细血管”,建立了以行政村为单位的网格化管理小微水体管护体系,实现了全市每条(个)河湖渠沟有人管、管得住、管得好的目标。
  
  按照上级推行河湖长制的要求,巴彦淖尔围绕实施水资源保护、河湖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执法监管等6大任务建立起会议、信息、督察、考核、验收、联席会议6个方面河湖长制工作制度。在此基础上,又探索建立了群众监督举报受理办法、河湖长制工作宣传方案、“河湖长+检察长”联合协作等各项河湖长制工作制度,逐步构建责任明确、分级管理、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保护体系,为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提供制度保障。
  
  常态巡河 确保河畅湖清
  
  全面推行河湖长制以来,各级河湖长履行保护、管理、治理三位一体职责,常态化赴各自担任河湖长的河段(湖片),使用“河长通”手机APP巡河湖,并就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督办、协调解决。2021年,全市四级河湖长巡河湖27273次,其中市级河湖长巡河湖35次,及时研究解决了河湖突出问题。全年对责任部门和旗县区、苏木乡镇、嘎查村级河湖长履职情况督导检查66次,处理解决各类问题655个。
  
  为严格水域岸线及水生态空间管控,根据水利部、自治区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和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的有关要求,巴彦淖尔结合实际,对流域面积大于50平方公里的河流、水面面积大于1平方公里的湖泊及重要的河湖渠沟进行梳理。2019年、2020年两年完成了284条河渠、34个湖泊(水普内249条河流、21个湖泊)管理范围划定并由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
  
  定期召开河长会议。每年至少召开市总河长会议1次,2020年召开市总河长会议1次、市级河长会议3次。全市四级河湖长上岗履职,做到了河湖长制由全面建立转向全面见效,实现了“有名”到“有实”和向河湖管理顽疾宣战攻坚的转变,市河长办联合检察机关部署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了河湖渠沟“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现象,全面整治了破坏河湖渠沟生态环境等行为。全市各地以河湖长制为抓手,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强化执法检查,全面落实“一河一策”,着力改善水环境质量。
  
  加大河湖督查力度。建立了常态化河湖督查工作机制,将督查结果纳入河湖长制年度工作考核,同时,与检察机关建立联合协作机制,督促各地加快河湖问题清理整治。2020年受理涉河湖生态环境保护领域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线索96件,立案73件,制发诉前检察建议71件。办理的5件保护黄河行政公益诉讼案件被自治区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为河湖生态环境保护提供了有力的检察支持。
  
  清理整治 还河湖原本颜色
  
  推进河湖渠沟“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以黄河、河套灌区7级渠沟、山洪沟、湖泊海子为重点,在全市所有河湖渠沟及各类微小水体范围开展“四乱”问题清理及周边环境卫生整治专项行动。2019年,开展了为期两年的乌梁素海流域“清四乱”专项行动;2020年,以总河长令部署开展河湖“清四乱”春季行动、各级河湖长“固定日集中巡河”、“河湖渠沟清洁周”专项行动和联合检察机关开展河湖治理秋季行动;2021年,开展黄河河道“清四乱”、各级河湖长“集中巡河湖周”及春季河湖四乱清洁、河湖保护秋季行动等各类专项行动。对河湖渠沟管理范围内“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问题逐河、逐项安排,分组分片进行地毯式排查、清理、建立问题台账,明确责任主体和整治时限,开展整治工作。联合检察机关、河长制责任单位进行明察暗访,发现的问题全市通报并要求及时整改。通过深入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全市河湖渠沟面貌得到持续改善。
  
  充分利用每年的“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组织开展河湖长制、河湖管护宣传活动。同时,加大宣传和社会监督力度。总结推广各地河湖治理保护先进经验成效,坚持示范引领推动河湖长制工作,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和保护河湖的良好氛围。
  
  清流抵心 润泽共富之路
  
  近年来,巴彦淖尔加快推进乌梁素海综合治理工作,加大乌梁素海生态补水力度,湖区整体水质持续好转,乌梁素海重现“塞外明珠”的光彩,成为内蒙古西部独具北国水乡特色的旅游胜地。
  
  在当地政府的帮助下,闫振和妻子在乌梁素海景区开了熏鱼店,做起了熏鱼生意。一年下来,仅熏鱼一项收入就达1万多元。
  
  “习总书记说‘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我们守着‘金山银山’,不愁发家致富。”闫振乐呵呵地说。
  
  良好的水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随着安全流畅、生态健康、人文彰显、管护高效、人水和谐的美丽幸福河湖建设,巴彦淖尔一大批民宿经济、乡村旅游、科技创新等新业态“拥河”生长,河湖资源切实转化为城乡发展、惠民富民的经济优势,成为迈向共同富裕的有效路径。
  
  在河湖长制的管护下,巴彦淖尔美丽河湖带动乡村发展的例子俯拾皆是。除乌梁素海,位于磴口县境内的纳林湖、金马湖,夏秋两季,奇珍异鸟翩然而至,形成沙漠中的一大景观,成为“网红打卡点”;杭锦后旗的润昇湖,夏季野鸭嬉戏,水边绿树成荫,美不胜收;五原县境内的塔尔湖生活着10多种鱼类、20多种鸟类,湖的南岸有面积达300亩的大型沙丘群,在沙丘最高处极目远眺,有一览众山小的感觉;乌拉特中旗的牧羊海湿地生长着无边无际的芦苇荡,是鸟的世界、鱼的天堂;临河区的镜湖、青春湖,四周绿树掩映、芳草连天,沿岸农家乐、民宿随之发展,节假日人们蜂拥而至。
  
  清流奔腾,一路向前。“河畅、湖清、景美、人和”的巴彦淖尔画卷正徐徐展开。新架构、新机制下的河湖长制,必将进一步发挥机制体制之力,不断推动“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
  

  (作者单位:巴彦淖尔日报社) 

责任编辑:刘珂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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