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成立以来,每当工作中出现重大偏差时,党中央都会及时给予指导,帮助我们把脉定向、纠偏正向,而且每一次改正改进后内蒙古的工作都实现了新的重大进步。回过头看,如果没有党中央的指导和帮助,内蒙古一路走来不知会遭受多少挫折和损失,不知会走多少弯路、背上多么沉重的包袱。
纠正农业区土地改革中“左”的偏差
1947年11月,内蒙古共产党工作委员会和内蒙古自治政府在内蒙古解放区农村开展土地改革工作。在土地改革的初期,由于对内蒙古农村社会经济特殊情况研究不够,尤其是对蒙古族农民经营农业的实际情况缺乏充分的认识,自治区各地的土改工作不同程度出现了“左”的偏差。主要表现为:没有统一的阶级划分标准,错划了部分农民的成分;扩大了打击面,中农的利益普遍受到侵害。这些“左”的偏差,严重妨碍了土改工作的健康发展。
中共中央敏锐察觉到包括内蒙古解放区在内的各新解放区土改工作中出现的偏差,要求各地坚决执行中央制定的土改总路线和总政策,即依靠贫农,团结中农,有步骤、有分别地消灭封建剥削制度,发展农业生产。1948年2月6日和9日,中共中央分别就土改纠偏发出《中共中央关于修改经营地主与富农界限的规定给东北局的指示》和《中共中央关于立即纠正土地改革打击面过大给东北局的指示》,对土改政策进行纠正、调整和完善。在中共中央和东北局的领导下,内蒙古共产党工作委员会严格贯彻党中央指示精神,组织干部重新学习土改的方针政策,对土改运动开展以来取得的经验教训进行总结,在内蒙古解放区农村普遍进行土改复查纠偏工作。
在中共中央、东北局的正确领导和指导下,内蒙古解放区的土改运动得以有计划、有步骤地沿着正确轨道发展。通过轰轰烈烈的土改运动,农村封建地主阶级土地所有制被废除,广大无地和少地的农民群众分得了土地、房屋等生产生活资料。据不完全统计,仅兴安盟和纳文慕仁盟9个旗的蒙汉农民就获得296.7万亩土地、15.6万余头(只)耕畜、6.5万余间房屋。摆脱了封建剥削和压迫的农民扬眉吐气,迸发出前所未有的热情和干劲,使内蒙古解放区的农业生产水平有了很大提高。
纠正牧业区民主改革中“左”的偏差
1947年11月,牧业区民主改革之初,内蒙古一些地区盲目照搬农业区土改工作的做法,改革中“简单根据占有牲畜、财产的数量在牧民中划分阶级”,出现了错划现象;对牧主的牲畜和其他财产采取“一律没收并平均分配”的办法;有些地区在发动对牧主的斗争中出现了过激现象。这些“左”的偏差,使牧业经济遭受了严重损失。
中共中央东北局高度重视,要求内蒙古共产党工作委员会负责同志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处理问题要慎重、工作要踏实,必须团结蒙古族的大多数,必须采取慎重缓进的方针。根据中共中央东北局的指示,内蒙古共产党工作委员会立即撤回部分工作团和工作队,停止斗牧主、平分牲畜和其他过火行为,使牧业区民主改革“左”的偏差逐步得到遏制。1948年6月23日,中共中央东北局在《东北局关于执行中共中央一九四八年土改和整党工作指示的情况与计划》中明确指出,“现正准备召开干部会议,批判与纠正偏向,以便今后以全力转入恢复与发展畜牧和农业生产工作”。1948年7月5日,《中共中央对东北局关于执行中共中央一九四八年土改和整党工作指示的情况与计划的批示》中明确指出:“六月二十三日报告悉。同意你们关于执行中央一九四八年土改与整党指示的计划及对冀察热辽和内蒙地区所采取的工作方针。”
1948年7月末,中共中央东北局在哈尔滨召开内蒙古干部会议,乌兰夫在总结经验教训的基础上,第一次对“三不两利”政策作了比较全面系统的表述。在实践中,“三不两利”政策不断发展完善,逐步形成了“牧场公有、放牧自由”“不斗不分、不划阶级”“牧工牧主两利”为主要内容的基本政策。在“三不两利”政策指引下,各盟、旗从本地实际情况出发,对旧的牧业生产关系进行变革,受到了牧业区各阶层的广泛拥护。
在中共中央东北局的正确领导下,内蒙古有序推进“三不两利”政策的落实,保证了牧业区民主改革的平稳顺利进行,充分调动了各阶层的积极性,不仅为创建内蒙古自治区和支援解放战争发挥了重要作用,而且为全国其他牧业区开展民主改革提供了重要示范和宝贵经验。
纠正冤假错案
“文化大革命”期间,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在内蒙古进行了大量祸国殃民的罪恶活动,制造了“乌兰夫反党叛国集团”“内蒙古二月逆流”“新内人党”等冤假错案,给内蒙古的各项事业造成了严重损失。
内蒙古党委在党中央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对“文化大革命”期间的冤假错案及“文化大革命”前“左”倾错误下发生的历史错案一一进行甄别平反,实事求是落实党的干部、民族、统战、知识分子、农村牧区经济等政策,极大调动了全区各族人民建设社会主义的积极性,弥补了“左”倾错误带给全区各族人民的物质损失,巩固和发展了全区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得到了全区各族人民的拥护,内蒙古各项事业重新走上正轨,迎来了改革开放的历史大潮。
纠正民族工作领域的偏差
2020年,内蒙古在推行使用国家统编教材过程中发生了一些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高度重视,及时帮助我们纠偏正向。
2021年3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强调,“文化认同是最深层次的认同,是民族团结之根、民族和睦之魂。要认真做好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全面推行使用国家统编教材。”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帮助全区各族干部群众深刻认识到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行使用国家统编教材的重大意义。内蒙古党委深刻反思推行使用国家统编教材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教训,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全区大力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全面推行使用国家统编教材。
内蒙古党委全面对标对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深入查找和纠正民族工作中不符合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偏差,进一步澄清模糊认识、纠正错误认识、统一思想认识,按照坚持正确的、调整过时的原则,坚决纠治突出和强化民族差异性、忽视和弱化中华民族共同性的问题和做法,修订出台《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等一系列民族领域的政策法规,组织开展一系列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活动,研究推出一系列加强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务实举措,广泛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推动全区民族团结进步局面得到持续巩固,形成全区各族人民更加珍视大团结的良好局面。
以史为鉴知未来。如今,内蒙古正在沿着习近平总书记为内蒙古指明的前进方向、明确的发展目标奋勇前行,不断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内蒙古新篇章。
(作者单位:内蒙古自治区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