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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建设现代化人民城市贡献自然资源力量

2025年08月27日 16:01 来源:《实践》2025/09 作者:赵大勇

  中央城市工作会议为新时代中国城市发展擘画了宏伟蓝图。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部门作为国土空间规划与资源管理的重要职能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必须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工作主线,深刻把握建设现代化人民城市的目标定位,不断优化国土空间布局、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提升为民服务水平,为构建创新、宜居、美丽、韧性、文明、智慧的现代化人民城市提供坚实保障。

 

  坚持规划引领,优化国土空间布局

 

  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强调,要坚持人口、产业、城镇、交通一体规划,优化城市空间结构。自然资源部门要立足“多规合一”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以“三区三线”为基础,统筹生态保护、农业生产和城镇发展空间,确保城市发展规模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匹配。

 

  打造“一核双星多节点”城镇空间格局。推动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统筹人口、资源、产业、公共服务、基础设施要素配置,加快构建自治区“一核双星多节点”的城镇空间结构。“一核”,即深入贯彻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推动呼和浩特市、包头市、鄂尔多斯市、乌兰察布市发挥资源禀赋和区域优势,实现一体化发展。“双星”,即推动东北全面振兴战略深入实施,加快推进赤峰市、通辽市“双子星”区域中心城市协同发展,建设蒙东地区高质量发展增长极。“多节点”,即协调推进中心城市、中心城镇多节点式发展,形成多层级联动、多节点互动的差异化发展方式。

 

  发挥“三区三线”的底线约束作用。自治区、盟市、旗县三级国土空间规划全部获批,全区统一、责权清晰、科学高效的国土空间规划管理体系已基本形成。督促各地区实施好盟市、旗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严守全国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严格锁定城镇开发边界,将2021年国土变更调查的现状城镇建设用地范围确定为城镇开发边界管控线,作为建设用地审批依据,在项目合规性审查时从严把握,对管控线外新增项目用地实行严格管控,倒逼城镇节约集约发展。

 

  分类有序编制国土空间详细规划。指导各地区按照重点开发、城市更新、历史保护等单元类型分类编制详细规划。以15分钟社区生活圈为基本单元,持续优化教育、医疗、文体等公共设施布局,提升城市生活品质;高标准规划布局给排水、燃气、电力等市政设施,增强城市安全韧性;结合城市更新需求,优化完善老旧城区、老旧住区、危旧房改造区域各类设施配套,提升老旧城区活力;加强对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及周边的规划管控,推动城市文脉赓续。

 

  严守资源底线,促进绿色低碳发展

 

  中央城市工作会议指出,要转变城市发展方式,更加注重集约高效。自然资源部门必须树立节约优先、集约利用的资源观,践行生态优先、绿色低碳的发展观,坚持在保护中利用、在利用中保护,全面推动城市集约高效发展。

 

  转变土地资源利用方式。坚持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强化重大建设项目节约集约用地刚性约束,新建项目力争达到国内同行业节约集约用地先进水平。坚持以人定房、以房定地,统筹“市场+保障”的住宅用地供应安排,着力提升土地资源配置效率,实现高质量精准供地,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推进存量建设用地盘活利用。持续在鼓励开发、促进转让、规范收回等方面加大力度,通过采取改善供应条件、土地储备、闲储置换、完善基础设施等方式,加大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消化处置。2022年以来,通过开展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大起底”,累计盘活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61.66万亩,其中2024年闲置土地净处置率排全国第一。同时,依托土地市场监测与监管系统,加强日常巡查和动态监管,避免造成年内新增闲置土地。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权二级市场,依托全区“土地超市”平台,促进供需深度融合。

 

  促进建设用地提质增效。认真落实“增存挂钩”制度,按照“项目清单+基础指标+奖励指标+存量指标”的模式,完善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管理。持续推进各类开发区内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100%供应,确保全区各类开发区内新增工业用地全部按“标准地”出让。推进节约集约示范县(市)创建工作,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开展开发区节约集约用地评价,提升开发区节约集约用地水平。

 

  提升治理能力,服务人民城市需求

 

  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强调,要创新城市治理的理念、模式、手段,高效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自然资源部门要提高服务效能,提升治理能力,让群众和企业办事更便捷、权益有保障。

 

  推进智慧化数字化管理。加快构建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管理系统,实现规划、审批、监管全流程、数字化。积极推进实景三维内蒙古建设,为低空经济、城市规划管控和智慧社区管理提供三维时空基底数据。加强自然资源部国土卫星中心自治区分中心建设,发挥国产公益卫星和“内蒙古一号”卫星资源优势。建成“北疆云遥”互联网卫星遥感云服务平台,开通账户6184个,为生态环境、水利、农牧、林草、气象等行业部门累计提供32.74万余景卫星数据。

 

  提升用地服务保障能力。强化教育、医疗、养老、文化、体育、文物等刚需用地保障,规划好15分钟社区生活圈,推进智慧城市和海绵城市建设。通过优化审批流程、畅通协调机制、推进信息共享等举措,持续提升建设项目用地审批质效,为城市建设做好用地要素服务保障。今年以来,全区批复城镇批次用地项目307个,批复面积2402.71公顷;批复建设用地平均用时189天,较2024年同期减少39天,比全国平均用时快44天。

 

  强化不动产登记工作。持续巩固“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改革成果,推动更多项目实现“交地即交证”“竣工即交证”“交房即交证”,推动实现更多登记类型、更深层次的“跨省通办”和“全区通办”。2016年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以来,全区累计颁发不动产产权证书995.54万本。同时,抓住土地报批、供地、竣工验收、首次登记四个关键环节,全面化解抵押查封、涉法涉诉、欠缴税费等问题,确保不动产“登记难”专项整治取得显著成效。通过3次专项整治,共解决3710个住宅项目、153.28万套住宅不动产“登记难”问题。

 

  做好地质灾害风险防范。加强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工作,推动实现地质灾害风险调查全覆盖。扩展监测预警体系,增加专业监测预警设备布设数量,加强监测预警网络建设。开展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支持旗县(市、区)开展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工程建设。今年以来,为应对极端降雨天气影响,自然资源厅及时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组织相关盟市出动巡排查人员1290人次,巡排查地质灾害隐患点1486处,全区未发生因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事故。

 

  作者: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党组书记、厅长

责任编辑:吴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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