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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谋划 多向聚力 打造乡村建设的“北疆样板”

2025年08月27日 17:04 来源:《实践》2025/09 作者:秦晓茹

  乡村建设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任务,也是国家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内容,更是内蒙古自治区推进落实“五大任务”的重要抓手。2025年2月23日发布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 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强调“着力推进乡村建设”,为新时代加强乡村建设明晰了方向、提供了依据。内蒙古自治区作为“模范自治区”,是我国重要的农牧业大区,肩负着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生态安全的重大责任,理应在推进乡村建设的内蒙古实践上作模范、建新功。新征程上,内蒙古自治区乡村建设需系统谋划、多向聚力,加快培育农业新质生产力,全力打造乡村建设的“北疆样板”。
  
  立足县域空间,在城乡深度融合上奏响协奏曲
  
  当前,内蒙古推进乡村建设,要立足县域这个城乡融合的关键单元,推动实现城乡互促共进、一体发展,奏响城乡深度融合的协奏曲。一是发挥县域统筹功能,优化空间规划布局。内蒙古103个县级行政区划单位是政策落地与资源配置的主要平台。要强化县乡国土空间规划的引领作用,促进生产空间、生活空间、生态空间协调融合。统筹乡村建设中水、电、路、网、讯等基础设施规划布局,提高整体空间利用效率和发展效能。二是推动城乡设施互联互通,提升融合发展水平。坚持城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围绕交通、水利、能源、通信、物流等关键领域,加快推进市政基础设施向乡村延伸、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如自治区实施新一轮农村公路提升行动,开工建设农村公路5000公里。推动“快递进村”通达率稳定在97%以上等。结合县域人口流动新趋势,合理配置教育、医疗、养老、文化等基本公共服务资源,实现城乡居民平等可及、普惠共享。三是促进城乡要素双向流动,激发融合发展活力。建立健全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的体制机制,推动资金、技术、人才、土地等要素向乡村有序流动。支持农民进城落户、城市资本下乡,畅通城乡产业合作和供需对接渠道,激发县域经济内生动力,促进城乡产业融合、就业联动、资源互补。
  
  围绕生态宜居,在打造和美乡村上下功夫
  
  生态宜居的和美乡村是乡村建设的重要方向,也是实现乡村振兴的重要标志。近日,自治区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明确以建设山清水秀、天蓝地绿、村美人和的美丽乡村为目标,力争到2027年全区美丽乡村整县建成比例达到40%,到2035年美丽乡村基本建成。内蒙古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要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一是要在构建和谐共生的乡村自然生态上下功夫。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保护好广袤大草原、守护好北方大森林、建设好北方防沙带,切实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二是要在产业生态化和生态产业化上下功夫。努力打造以生态农牧业为引领、8条重点产业链和若干特色产业多元发展的“1+8+N”现代化大农牧业发展体系,推进农业产业强镇建设。三是要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上下功夫。聚焦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治理、户厕改造、村容村貌整治,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努力绘就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的生态新画卷。
  
  锚定产业振兴,在乡村土特产上做文章
    
  产业振兴是乡村振兴的重中之重。内蒙古推进乡村建设,必须紧紧抓住产业振兴这一核心任务,聚焦乡村“土特产”资源优势,做优做强特色产业,以更有力的举措加快构建多元融合、可持续发展的乡村产业体系。一是立足“土”资源,挖掘原生态优势。要构建特色鲜明、类型多样、融合发展的乡村产业体系,充分利用农牧业和农村牧区资源禀赋,注重保护和利用“土字号”资源,传承乡土文化、保留乡土风貌、开发乡土产品,推动“资源优势”向“产业优势”转化。二是突出“特”优势,打造差异化竞争力。“特”是土特产的灵魂所在,要深化拓展“蒙”字标认证,发布“蒙”字标认证标准,实施农业品牌精品培育计划,培育一批名特优新农产品、绿色优质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三是延伸“产”链条,增强产业发展后劲。通过延链补链强链,加快构建现代农牧业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推动土特产在加工、包装、销售、流通等环节提质增效,打造集生产、加工、营销、文旅为一体的全链条产业体系,实现“产得出、运得走、卖得好”。
  
  聚焦培育乡风,在拓展乡村治理上见实效
  
  乡村建设不仅要“塑形”,更要“铸魂”。乡风文明是乡村建设的保障,治理有效是乡村建设的基础。内蒙古开展乡村建设,一方面,要涵养文明乡风,筑牢乡村建设的精神根基。坚持既要“富口袋”,也要“富脑袋”。持续强化思想引领,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引领民族工作实践,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殷切嘱托,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认真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强化国家意识、公民意识和法治意识,夯实乡村建设的精神力量。同时,深入实施北疆文化建设提升行动,建立优质文化资源直达基层机制,开展“百团千场下基层”“乌兰牧骑演出万村行”等文化惠民活动,鼓励农牧民自主举办草原村排、村晚、“村BA”等群众性文体活动。深入实施乡村文明提升行动,加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建设,推进移风易俗,完善村规民约,推动形成良好家风、淳朴民风、文明乡风。另一方面,要健全乡村治理体系,推动治理能力提质增效。结合实际健全自治、法治与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坚持农民治理的主体地位,推动村民在治理中真正成为“主角”,形成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营的多层次基层协商格局。同时,以法治为引领,规范村务管理和公共服务,完善矛盾纠纷调处机制,持续推进平安乡村建设。发挥乡贤力量,弘扬传统美德,提升治理的人文温度和群众认同感。
  
  本文系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内蒙古推进乡村建设的现实困境及优化策略研究”(项目编号:2024EY92)成果。
    
  (作者单位:内蒙古财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责任编辑:郭晓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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