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位于祖国北部边疆,与京津冀地区地缘相近、联系紧密。当前,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已取得显著成效,在此背景下,深入探索内蒙古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的有效路径,对于推动区域优化资源配置、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完善协同发展体制机制
当前,内蒙古与京津冀地区在区域合作、利益协调和政策协同等方面存在机制不完善、体系不健全等问题,亟须构建系统化的协同发展机制。首先,应建立常态化的高层协商机制,定期召开内蒙古—京津冀协同发展联席会议,就重大合作事项进行协商决策。2025年6月,北京市党政代表团赴内蒙古自治区,就深化京蒙东西部协作进行交流对接,此类高层互动应进一步机制化、常态化,为区域协同发展提供顶层设计支撑。其次,应组建专业化协调执行机构,设立京津冀蒙协同发展办公室,负责规划编制、政策协调和项目推进等具体工作,破解“多头管理、协同不足”问题。2025年,京津冀蒙联合签署的《京津冀蒙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协作办法》,创新建立了“1+5+N”工作模式(即1项制度、5个机制、N项执法场景),该模式在打破区域壁垒、提升协作效率方面成效显著,可进一步推广至产业协同、公共服务等其他重点领域,为全方位协同发展提供可复制、可借鉴的实践经验。
政策协同是区域协调发展的关键。内蒙古应主动对接京津冀地区的产业政策、环保标准、市场监管等制度规则,减少区域间的政策落差和制度壁垒。首先,需建立健全区域政策协调机制,对新出台的政策进行协同性评估审查,从源头上避免政策冲突和恶性竞争。其次,在重点领域如生态环境保护、产业转移承接、科技创新合作等方面强化专项政策供给,形成协同推进的政策合力。再次,建立政策评估和动态调整机制,定期对已实施的协同政策开展效果评估,结合区域发展新形势、新需求,及时优化调整政策内容,确保政策始终保持科学性、适应性。
利益平衡机制是区域协同可持续发展的核心。内蒙古与京津冀在发展阶段、资源禀赋和利益诉求上存在差异,需要构建互利共赢的利益分享机制。如在生态保护方面,进一步完善跨区域生态补偿机制,综合考虑生态保护成本、发展机会成本和生态服务价值,联合京津冀地区制定科学合理的补偿标准与核算方法。此外,还需建立争端解决机制,通过协商、调解等方式妥善处理协同发展中的利益冲突,确保区域协同发展始终在和谐有序的轨道上推进。
二、强化市场驱动与要素保障
要素自由流动是区域协同发展的基础条件。内蒙古应着力破除限制人才、技术、资本等要素自由流动的体制机制障碍,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区域大市场,为深度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提供坚实支撑。在人才流动方面,通过完善户籍、社保、教育等配套政策,降低人才跨区域流动的成本,推动京津冀人才向内蒙古柔性流动。在技术转移方面,可联合京津冀地区共建区域技术交易市场,建立统一的技术交易规则与服务标准,降低技术交易成本。在资本流动方面,积极引导京津冀金融机构在内蒙古设立分支机构,创新开发跨区域金融产品,为基础设施建设、产业转移承接、科技创新项目提供多样化的金融支持。
市场主体参与是区域协同发展的活力源泉。内蒙古应大力培育本土企业,积极引进京津冀企业到内蒙古投资兴业,切实提升企业竞争力和资源整合能力,形成“以企引企、以链聚链”的合作态势。应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简化行政审批流程,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为跨区域经营企业提供便利。实施“京蒙百企情”产业对接活动,常态化精准对接内蒙古产业供应链与北京需求链,促进企业间合作。发挥行业协会、产业联盟等中介组织作用,搭建企业交流合作平台,推动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发展。
资金保障是区域协同发展的重要支撑。内蒙古应构建多元化的资金保障体系,为协同发展项目提供稳定资金来源。一方面,积极争取国家资金如中央预算内投资的支持,对沿边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给予相应支持。另一方面,创新投融资机制,吸引社会资本参与跨区域基础设施建设,探索设立区域间的协同发展基金,重点支持产业转移、科技创新、生态保护等领域合作项目。
三、优化协同发展环境
公共服务共建共享是增强区域协同发展凝聚力的重要举措。内蒙古应加强与京津冀在教育、医疗、文化等公共服务领域的合作,持续提升区内公共服务质量与水平,逐步缩小与京津冀地区的发展差距。在教育领域,要深化“组团式”教育帮扶模式,进一步扩大内蒙古与京津冀中小学结对覆盖面,加强高校交流合作,推动优质教育资源跨区域流动。在医疗领域,推动“组团式”医疗帮扶向纵深发展,提升内蒙古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在文化领域,加强两地文化交流互鉴,组织内蒙古文化精品进京开展展演展示活动的同时,积极引进京津冀地区优秀文化成果,通过联合举办文化活动、共建文化场馆等方式,促进两地文化相互交流。
数字治理协同是提升区域协同效率的重要手段。内蒙古需与京津冀加强数字政府建设合作,推动政务数据共享与电子证照互认,破解跨区域治理壁垒,实现更多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应与京津冀地区共建区域一体化数字平台,聚焦城市管理、环境监测、应急联动等领域,依托平台实现资源整合与高效调度,提升区域治理现代化水平。例如,北京建工养护集团赤峰分公司的智慧城管市政管理平台就为平台建设与场景应用提供了可借鉴的范例。
社会参与机制是区域协同发展的民意基础。内蒙古应建立健全企业、社会组织、公众参与区域协同发展的渠道和机制,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凝聚社会共识。要充分发挥政协组织的建言献策作用。政协作为专门协商机构,具有联系广泛、智力密集的优势,可通过专题协商会、调研座谈等形式,为区域协同发展提供精准决策参考。要激活商协会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商协会熟悉企业需求与行业动态,能有效衔接两地资源、促进务实合作。要加强媒体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可通过各类媒体平台,加大对“京蒙协作”“津蒙协作”“冀蒙协作”典型案例、成效成果的宣传力度,讲好区域协同发展中的合作故事、民生故事,增进社会各界对区域协同发展的认知与认同。
(作者单位:河北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